谙谙谙谙鹿

醉后不知天在水,满船清梦压星河。

【拉郎】【陆明华×赵得意/陆刘】侧面(上)

※乱七八糟的时间线  在商琴琴去世多年后
※雷  慎戳
※小学生文笔  词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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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灵感来源于和基友的一次赌骰,随机播放一首歌以歌名或歌词写文,她给我抽的是哥哥的《侧面》。可能偏题了,但我写的得很开心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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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男人来的第一天,几乎全村人都跑到村口去看了。

其中包括赵得意。

赵得意蹲在一节弯曲的小阶梯上,村民们自觉地离开他几丈远,他也不在意,这样正好能使他看得更清楚。

那个男人从黄沙滚滚的小路远方走来,穿着一件深色的长风衣,背着一个大背包,头发梳理地很整齐,点点霜白挑染鬓角。赵得意仔细地留意到,他的黑皮鞋和黑裤脚,都沾上了黄色的泥污。

赵齐全从后方努力地追上来,手中亦提着一个大包。他殷勤地对着那个男人耳语了几句,那个男人左右环顾了几眼,对着村民们一边点头,一边和善地笑着。

不得不说,这个男人笑起来确是英俊潇洒,风流倜傥,姑娘们早已笑着低下了头,一个两个没羞没臊,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。

赵得意抓抓脑袋,眨巴眨巴着大眼睛看着那个男人,却总觉得这笑容太和善了,过分和善了,让他后背发凉。大概是和善得瘆人了,又或许是那个男人和这偏僻的小山村太过格格不入了。

“这位是陆先生,以后大伙儿要像对待自己家人一样,好好对待人家!”赵齐全仰着脑袋,高声叫了几句。

那个男人,哦不,那个陆先生仍旧笑着。

渐渐地村民们陆陆续续地离开,大嘴凑到赵得意身边,这次他却没有大吵大嚷,压低了声音对得意说:“得意啊,你知道那个陆先生是谁嘛?”

赵得意随意地在地上摘了根狗尾巴草,叼在嘴里,含含糊糊地喃道:“不知道,但一看就是城里人。”

“我听人家说呀,那个陆先生是从很远很远的城市来的,那可是个大地方。具体有多大,我也不清楚,但反正比我们这破地方大很多很多就是了。”大嘴看着远方的天,眼睛里有些东西闪闪地发亮。“我还听人家说呀,这个陆先生以前是个大官,是个文化人!”

    赵得意又上下大量了那个男人一遍,心里咕嘟着,难怪赵齐全一副讨好的狗样子。大嘴陪赵得意蹲了一阵子,又跑到别处去捣鼓他的破喇叭了。

陆明华被赵齐全领着,在村子里转了一圈。

村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,与香港自然是无法比较的,但陆明华既然能来到这里,早就不在意这些了。只是村子里总让人觉得满目风尘,连老人的褶皱里,仿佛都嵌满了黄沙。

陆明华心不在焉地走走停停,只记住了高处的火车铁路和远处的学校。他睁眼闭眼之间,总是他站在村口时,那个蹲在小台阶上的男人的侧面。

陆明华记得,那人穿了件豆绿色的棉服,一头毛茸茸的黑发,看上去邋里邋遢,嘴里还叼了根不知道在哪捡的野草。

除了傻里傻气和邋里邋遢,那个人却与记忆中的身影无声地重叠在一起。陆明华那时正在摆弄他的陆氏招牌笑容,喉咙却像被紧紧掐住一样,眼眶被黄风吹得生疼。

我真系好褂住你啊。

你到底系边度啊。

赵得意摘了几朵野花给山脚下的琴琴送去,选择把琴琴葬在山脚下,可能是因为当初他们总喜欢顺着阶梯爬上高高的铁路。有人讲火车声会让死去的人睡得不安宁,可赵得意却希望,琴琴能跟着这火车,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旅行。

等得意回到家门口,齐全正领着陆明华路过。

齐全斜着眼看得意,对陆明华说:“这是我弟弟,他叫赵得意。”

陆明华目不转睛地盯着得意,微微一笑,对他伸出手,道:“你好,我是陆明华。”

陆明华讲起普通话有些吃力,带着很重的南方口音。赵得意觉得这句话听起来很有趣,让他心痒痒的,特别想趴在地上痛笑一阵。

只可惜赵齐全拿眼睛铲着他,使劲给他使眼色,赵得意只好强憋了笑意。他的双手揣在兜里,没有回握陆明华,只痞里痞气地朝他一笑,转身走进了自己的小院里。

    陆明华伸出去的手有些尴尬地缩了回来,心里却有些失落。这个人一股流氓劲,与记忆里某人温柔的笑容出入很大,到底不是他,也不会是他。

赵齐全咧着嘴,哈着腰给陆明华指明方向。 “村子里空着的房子不多,有些屋子就剩破墙一堵,那边山头的学校更不是人住的地方。只有我之前的房子和我弟的小院还有些地方,只好委屈陆先生住在我那儿了。有什么短的缺的只管打电话找我,保证一点不耽误送货上门。”

“我能不能就住这里?”陆明华抬头看了看,一株爬山虎沿着墙壁从院子内爬出了墙外。

赵齐全连忙摆手,“不成不成,陆先生,这可不成。您住哪都成,唯独是这里,这里不干净。”

陆明华仍看着那株爬山虎。

赵齐全哭丧着一张脸,压低了声音,对陆明华说:“陆先生,不是成心不让您住,是真的不成。我弟得了热病,热病您知道吧,那可是绝症,整个世界都没得医的。”

陆明华轻笑一声:“赵老板觉得,我都来到这里了,还有什么可怕的。”说罢,拎过赵齐全手里的行李,径直走进了小院里。

其实赵得意也没搞明白,陆明华到底是怎么住到自己家里的。

但是他也没太大意见,因为陆明华很安静,只喜欢坐在水井旁看书,有时看着天空发呆。

陆明华觉得与这小村庄似乎有那么一星半点的缘分,即使交通不便、信号全无,但是日子也算是舒坦。

最重要的是,无论走到哪他心里觉得空空的,但自从在小院里住下,那种空荡感好像没那么明显了。

陆明华发现,赵得意每天起来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往“正”字墙上,再添一笔。赵得意说了,能活一天是一天,得意一天是一天。

赵得意没什么朋友,唯一来找他串门的只有个叫大嘴的小子,也是一副憨态。得意的父亲有时也会来一趟,大家都叫他老柱柱,老柱柱对陆明华很好,总是给他拿来青菜。

到底是陆明华的魅力比较大,本来村里的人离得意的屋子能有多远就走多远,近日却总有意无意地路过得意的门前。多是些姑娘,有的时候还有老婆婆。赵得意就当看不见,陆明华也只是笑笑。但有时赵得意脾气或者说是玩心上来,也没皮没脸地杵在门口,嚷嚷着:“看什么看,又不是你家媳妇长得那么好看,再看也变不了你男人!”

陆明华只好摇摇头,算是默认了得意的胡说八道。
陆明华有的时候看着赵得意,也会晃神。因为他和某人实在是太像了,特是得意安静下来的时候,侧面尤其像。但是陆明华心里是清楚的,他不是他。

一次大嘴拿着他的破喇叭来找得意,陆明华凑上去看了看,从包里掏出了两块新电池,又给喇叭调了调零件。
大嘴小心翼翼地对着喇叭讲了几句,喇叭支支吾吾地吐出了些声响。他高兴坏了,只想紧紧地抱住陆明华转上个几圈。可刚一伸手,又不好意思地挠挠头,缩了回去。

“你为什么要和我住啊。”赵得意又找了根草,叼在嘴里。

“因为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个故人。”陆明华倒是很诚实,大概是想要改改在香港留下的恶习了。他很认真地看着赵得意的双眼,那对眸子黑得像香港的夜空,却没有忆中人那般深邃。

“你不怕吗?”

陆明华知道,赵得意说的是热病。陆明华拍了拍赵得意的左肩,轻轻地笑了一笑,与陆氏招牌笑容不大一样,陆明华的嘴角带着一点酸楚。

“不怕。其实不瞒你说,我没有喝血的爱好,只要我们不上床,我就没什么机会染上热病。”

赵得意觉得陆明华这句话很好笑,但是这次他没能憋住,直接笑趴在了地上。

虽然赵得意和陆明华的屋子就面对这面,中间不过只隔一个小院,但那次是赵得意第一次和陆明华认真讲话。他们聊了很久很久,聊了很多很多。赵得意的眼睛里有些东西亮亮的,闪闪地发着光,让陆明华想起了他和他的忆中人在年轻的时候,也曾彻夜长谈。

实不相瞒。

有的晚上,陆明华睡不着走出小院看月亮,能从小窗里看见穿着背心躺在床上的赵得意。

赵得意常常摸着身边空缺的位置,一声一声地唤着:“琴琴……琴琴……娘……”

实不相瞒。
有的晚上,赵得意忍不住起床撒尿,经过陆明华窗前,总能听到他说梦话。但是赵得意听不太懂,只觉得陆明华很吃力,就像在叫一个走向远方的人。

唯一能稍微分辨的音节,大概是一个名字,陆明华在喃喃着:

“阿辉……阿辉……辉……”

他们没有互相戳穿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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